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二手房交易相关事宜

    我欲购位于贵阳市金阳碧海花园的一套128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其购房合同是04年3月所签,房产证06年7月取得,距离过户时间还有两年,如果我在买卖合同中扣留总房价10%的款,等待两年后产权交割完毕时再支付,并且说明假如对方违约,在合同规定期内未履行合同义务,逾期30日后将作为默认归属买方所有,是否还需要提交法院诉讼判决?一旦判决生效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吗?所扣的房款视同对方赔偿的违约损失,合理吗?谢谢!

    房价 经济适用房 购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襄 儿

    发布于2010-12-28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HANRONG239 丨Lv 0
    可以诉讼。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1 2010-12-2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