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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本人需要办理继承一份由本人爷爷立下的遗嘱公证书,但本人爷爷

    现本人需要办理继承一份由本人爷爷立下的遗嘱公证书,但本人爷爷有三名女儿和一名儿子,该名儿子即本人父亲已离世。爷爷的三名女儿因查看遗嘱发现均没有遗产分配给自己名字,不愿确认为最后遗嘱签名,导致该公证书没法生效。因公证书的房产继承由产权人的孙子,即本人,继承全部份额。这样的情况是否能进行起诉维权?有什么法律法规支持或作为起诉的依据?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产权人 产权 举报

    提问者:grt627

    发布于2016-05-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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