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法院会强行判离婚吗?

    我与老公结婚不到半月,老公便让我出面向娘家借了一万元,为其还债务所用,五个月后,我和家人才知道这一万元给别人当做了彩礼,也才知道拿到钱的第二日,老公就与那人办了婚姻登记手续.后来,老公为了与我离婚,先与那人办了离婚手续,而后便起诉我到法院,要求离婚,第一次我与他均未说他重婚事,法院未叛离,所以他预起诉第二次,他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还我娘家的钱,而且达到离婚的目的,其间我曾对他说过,只要还我娘家那一万元我便去离婚,然而所有的亲友均不为他做保,其也称再到法院去一分钱也不会还我,我与他婚姻期间,他从来没给过家中一分的生活费,而且每次出门都会向我要钱.婚姻期间,法院会认定为共同财产,我无法追要回来一分钱,然而我娘的那一万元,他的父母是知道那是借来的,为此我不得不要回.但法院第二次会不会强行判离婚呢?我和他没有孩子,没有共同财产可分,他没有任何财产可以给我.如法院判离了婚,借我娘家的一万元钱要不回来,相信还会有像我一样的人会受到欺骗.

    共同财产 举报

    提问者:xiaoweilai

    发布于2010-12-28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风★儿 丨Lv 0
    一、婚姻法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若认定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且有上述情况,一般会判决离婚。二、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其要求离婚,可据此要求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三、重婚属刑事犯罪,法定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有确切证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未过追诉时效,在此为五年,且有证据,可以此要挟其还款。三、婚姻法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按你所说情形,看法院怎么认定所借一万元,个人倾向于共同债务。因为你自愿向父母所借,目的用于丈夫偿债,应为共同债务。至于你丈夫挪作彩礼,可按二所述,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四、免费做答,仅供参考。
    +1 2010-12-2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