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强行判离婚吗?
我与老公结婚不到半月,老公便让我出面向娘家借了一万元,为其还债务所用,五个月后,我和家人才知道这一万元给别人当做了彩礼,也才知道拿到钱的第二日,老公就与那人办了婚姻登记手续.后来,老公为了与我离婚,先与那人办了离婚手续,而后便起诉我到法院,要求离婚,第一次我与他均未说他重婚事,法院未叛离,所以他预起诉第二次,他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还我娘家的钱,而且达到离婚的目的,其间我曾对他说过,只要还我娘家那一万元我便去离婚,然而所有的亲友均不为他做保,其也称再到法院去一分钱也不会还我,我与他婚姻期间,他从来没给过家中一分的生活费,而且每次出门都会向我要钱.婚姻期间,法院会认定为共同财产,我无法追要回来一分钱,然而我娘的那一万元,他的父母是知道那是借来的,为此我不得不要回.但法院第二次会不会强行判离婚呢?我和他没有孩子,没有共同财产可分,他没有任何财产可以给我.如法院判离了婚,借我娘家的一万元钱要不回来,相信还会有像我一样的人会受到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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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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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iaoweilai
发布于201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