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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一个餐厅吧台里面的员工,负责搞饮料给客人喝的。

    我是一个餐厅吧台里面的员工,负责搞饮料给客人喝的。工作八个月,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后面公司强行解雇我,我就申请劳动仲裁,要他付我赔偿金。但是现在公司打电话我说要告我泄露吧台的原配方,要我赔15万,这有依据吗?前面为了证明我是里面的员工,我给劳动局提交证据的时候复印了一份吧台里面物品的进货单,这算是我泄露了原配方吗?但实质我没有透露给任何公司他们吧台饮料的配方。现在公司要求我撤销劳动仲裁,不然就要告我,我该撤销吗 北京市

    吧台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朱汤英

    发布于2016-05-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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