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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16曰夜十一点左右,我是开夜排档的,左边为烧烤店,右边也是一家排档,当晚因烘烤店的烟飘向我家,右边的排档沒有营业,顾客因嫌呛的很就把我家的桌子向右前面移动了一些,等于把桌子搬到右边那家的范围内,因为右边的排档没有营业,所以也没有把顾客叫过来,十一么点左右,隔壁的老板娘从家里出来找老公,看见我家的桌子放在她家的位置,就开始骂,因为我家正在忙招呼客人,也就没搭理她,她骂了十几分钟后,又打电话把老公叫来,她老公来了以后,啥话没说将我的桌椅全部掀翻扔了过来,我就跟她们家理论,并发生了抓扯,女人头部被打了个小疙瘩,经法医鉴定是软组织受伤,女方趁这机会就跑到医院住了七天院,花费四千多元,又以人身健康起诉到法院让我赔偿,我经朋友打听,她住院期间接受治疗的并非头部,而是别的部位,因为我没有权力调查住院记录,请问这个费用我该成担多少? 北京市

    房产纠纷 家电 桌椅 举报

    提问者:爱吃狗不理

    发布于2016-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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