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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地农民的问题

    2000年。我们村以现有自然新增人口,如娶进的媳妇和出生的小孩。平均分的五亩土地。在2002年给了合同书,有县乡农经站的章印和本村村委会章印及法人代表签名。也是开社员大会一至同意的,而且种到现在。2016年3月22日有县农经局局长和乡党委书记开会说,收回土地收回合同,理由是30年土地合同在98年8月31日结止。娶进的媳妇和孩子的户口是在98年8月31日以后的,我的孩子是2000年2月5日出生的并分到土地,现在土地被集体收回,这样合法吗 北京市

    户口 土地 土地合同 举报

    提问者:huangdabian

    发布于2016-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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