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民间借贷对方不服一审判决又提出上诉我答辨状该怎样写

    2014年11月18日,被告向原告借款65万元整并出具借据一份,同日原告通过银行向被告转账614900元,余款35100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被告。双方约定的利息为月息3分。被告付息至2015年4月18日,之后拒绝还本付息,并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利息我们是口头约定3分,已经支付我4个月的3分。法院判决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还把被告支付我4个月的3分利息减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被告又上诉不服一审判决1.说没收到35100现金,2.不承担诉讼费,3.口头约定的利息不算把给过的利息要回。 北京市

    贷款 举报

    提问者:消除女权用户

    发布于2016-05-2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