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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2010年2月与售楼部签订了商业门面购买合同,2015年6月房产公司准备交付商业门面。当时签订的合

    我2010年2月与售楼部签订了商业门面购买合同,2015年6月房产公司准备交付商业门面。当时签订的合同价5800元/平米,一次性付款95%,并且合同约定:交房时双方按照测绘面积结算房款,多退少补,合同单价不变。其中双方特别约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比不受任何限制,双方均按产权登记面积结算房款。现在建成的门面产权登记面积(房管局测绘面积)比签合同时购买面积多出32平米。现在房产公司坚持要求:多出的32平米按照现在市场价格(23000元/平米)结算。 请问:我该咋办?如果协商不成,打官司有胜算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产权登记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笑语思思

    发布于2016-05-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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