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律师你好,我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我在我市的新区买了一商品楼.首付145万元剩余按揭货款,合同约定

     律师你好,我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我在我市的新区买了一商品楼.首付145万元剩余按揭货款,合同约定,开发商在2014年1月30日前交付,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但开发商至今也未通知,并于2014年10月份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不配合银行货款为理由.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请求.判十日还清剩余房款.如不厦行按双倍利息计算,请 律师解荅,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贷款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安聊海阔

    发布于2016-05-2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