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的疑惑
您好,我和我女朋友在认识前各自在市郊购买了一套房,她使用了公积金,我没有使用,是全商贷。现在为了生活和工作的需要,打算在市内购买一套二手房,请问,如果我们在结婚前,把她的房子卖出,再以我的名义购买市内二手房,我是否可以享受30万公积金的待遇(我本身的缴存基数和可贷款年限都是可以的,但是目前我名下已经有一套没有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另外我想再请教一下,如果购买完房屋后我们结婚,然后市内二手房的房产证上同时也写上她的名字,她是否还可以再享受本身15万的公积金贷款,还是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贷款总额只能是30万,她只可以用公积金提前还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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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fxg_2010
发布于201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