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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拍卖的房产,未公示已存在的租约。是否违法。租约是否有效

    本人从淘宝司法拍卖来的写字楼。 拍卖公告上 显示 暂未发现租约。此房于2011年11月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2013年11月5日此房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2014年,第三方上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2011年10月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并胜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与支持。(被拍卖人与第三方于2011年10月签订一份15年租约,一次性付清300万房租。)请问法院这么操作合法吗? 租约是否有效? 我现在是否拥有此写字楼的使用权?(查封的法院)和(判决的法院)和(拍卖的法院)  都是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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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兵哥家园

    发布于2016-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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