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房产政策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雅典风云 丨Lv 4
    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 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如下几方面: 1、已婚家庭或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上   (含)的单身 2、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3、上年度人均年收入   (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端州区或鼎湖区城市户口,并在当地居住;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在宁波市城区范围内连续工作和居住5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住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对本条第(二)、(三)项规定条件实行动态化管理,市(区)建设(住房保障)、民政部门每年度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 以公房租金标准租住公房或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在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原租住公房或原廉租住房管理单位签订退房协议。不签订退房协议的,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有权取消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
    +1 2016-05-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