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有过户,法院判我败诉
事情是这样的:父亲私下里与把原位于牟平收获机家属楼的房子卖给了工厂的职工徐某,签了卖房协议。母亲得知后非常反对,并与父亲大吵了一架;后咨询律师,把父亲与徐某都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律判定父亲所签的卖房协议无效。母亲代理律师的观点是:1.房产是原国企发放给职工的家属楼,是父母亲2人的工龄加在一起才分得的,房产有母亲一半产权,且母亲又没有同意卖,并且协议上也没有母亲的签字;2.房产证最近才发放到父亲手中,并没有到房管局过户,产权依然是我们的。起诉到牟平法院后,徐某曾得意洋洋的在他人面前炫耀,说自己有关系,是烟台中级法院的副院长,牟平根本不会判他败。结果法院一审就问了问具体情况,而第2次开庭连开都没有开,调解也没有调解,就直接判了败诉。母亲的代理律师很不服气,说判决不公平,对方有关系,要母亲上诉到烟台中级法院。想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现在房子还属于我们的吗?法院是不是看我们小老板姓不懂法律忽悠我们?如果继续上诉,对方的关系又在中级法院,那我们还有公平的待遇吗?
更多
房屋管理局
家电
卖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yunge0208
发布于201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