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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合伙人了,是不是我要同意

    律师你好,我朋友有个旅店价值200万,在05年的时候他急需用钱,于是我们协议将旅店的一半卖给我,我一百万买他旅店的一半房产,但是房票还是他的名子,没有去更改成我们俩人的名字,但我们写清了协议,我一百万买他旅店一半的面积,我不参加经营每月分我钱。但是在这期间他隐瞒我拿旅店的房产证抵押给了一个朋友借了200万,今年我发现了这个事情,于是我向法院起诉,要求判我是他合伙人,房子有我的一半,协议生效,法院最后判决承认了我的申请,判决我是他旅店的合伙人了,可是他欠了很多人钱跑了,那么现在问题出现了:1他拿旅店的房票抵押借钱的钱人到期了向他要,他跑了在我旅店闹我怎么办?我怎么样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呢?他来闹是违法的吗?我有权赶他走吗?2他欠很多人钱如果卖了旅店还钱那我怎么办?卖旅店的钱我有一半吗?((3重要的如果他家需要拍卖旅店来还他欠得钱,那我是合伙人我不同意呢?我要继续经营旅店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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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没事儿偷着乐呵吧

    发布于201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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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hai_miaomiao 丨Lv 0
    答;旅店产权证上记名人属于旅店的所有人;你与他之间的买卖协议成立,但不发生物权效力,因为没有进行登记你不是房屋所有人。法院判决房屋由你一半,你应当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房产证上加你为房屋共有人。所以,1、你有权以主人的身份与闹事者协商、报警、要求离开;2、所得价款一半属于你的,他人无权占有。3、你有优先购买权。
    +1 2010-1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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