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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生子

    我于2007年06月09日生下一个孩子,由于我生小孩的时候我的年龄没到,还差三个月。那时我老公已经25岁了,公公婆婆也快六十岁了。现在村委里要我们缴纳社会抚养费一万五千两百二十元。老公他们家本来以前条件就不好,婆婆一直没上过班。算得上是贫困户。请问他们这样罚合理吗?我们在无锡市惠山区

    提问者:大家教育

    发布于2010-12-25

共1个回答
  • sanre1983 丨Lv 4
    合法但合不合理就要看你们当地的习俗和官员的理解
    +1 2010-12-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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