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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年前两农民换房,未签订协议,未进行过户变更。换房后双方分别翻建、出售合法吗(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同一村的两村民于1999年换房,当时未签订换房协议、未进行房屋过户及宅基地过户。后一方将换得房拆除翻建,另一方将换得房卖给外村村民,现一方要求过户,而另一方觉得应同时过户,即宅基地互换过户。问:1、以上换房事实是否合法?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换房是否意味着换宅基地?2、换房后两户分别的翻建、出售是否合法?3、如果国家重新进行宅基地丈量,确认宅基地所属权,该如何办理,是否有纠纷?谢谢!

    房产纠纷 房屋 宅基地 房屋过户 举报

    提问者:他的青春我做主

    发布于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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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马小象 丨Lv 2
    1.是合法的,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可以2.你说的地随房走是正确的3.换房后的翻建是可以的,至于出售给外村的村民,也不违法法律的规定4.宅基地的权属以现在的为准,有没有纠纷从法律上来讲是没有的,但是政策也很重要。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1 2010-12-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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