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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手续不全如何补

    地是九八年向村里买的,当时签了合同要盖五层半,可当时没有钱只盖了两层,二零零四年办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现在想加盖和办理房产证,可当时村里也只给了个人住房申请表章也只盖到了镇里的,想问一下,现在要加盖和办理上述权证要补办什么手续.谢谢

    集体土地 土地使用权 房产 土地 举报

    提问者:盛雪仁

    发布于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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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CY 丨Lv 3
    你好!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j 具体办理: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市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审核报市建设局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1 2010-1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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