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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单位被拆迁人   107国道改道工程殷都区段建设时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艰涩项目。根据107国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工作安排,现对107国道艰涩工程实施拆迁,未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双方协议如下:1、  甲方拆除乙方乙方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及其它附着物搬迁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具体分项见拆迁补偿结算清单}2、  2乙方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搬迁期限内按期搬迁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乙方补偿款喝搬迁奖金等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未搬迁相关补偿费用不予发放3、  乙方自行过渡,甲方按合同拆迁面积每平方木6元发给乙方过渡费,过渡时间为12个月4、  乙方搬迁完毕后,有甲方负责统一拆除房屋5、  对道路沿线村民住在拆迁后安置问题,由乙方所在的村委会选定位置后,按照拆迁安置方案及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确定使用土地面积6、  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后2日内搬迁完毕的,按有证房屋面积可享受每平方米100元的奖金,在7日内搬迁完毕的只享受由证房屋面积每平方米50的奖金,在12内搬迁完毕的只享受有证房屋面积每平方米30的奖金,在12日后搬迁完毕的,不享受拆迁奖金7、  协议签订后,乙方原住房处置权归甲方8、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9、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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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anre1983

    发布于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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