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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纠纷

    尊敬的李律师您好: 本人柳州人,现有一80多平方米房屋是上一辈父母所留下。因父母均已过逝,其父先走未留下遗嘱,其母已留下遗嘱全部财产归本人继承。现房产证上为母亲的名字。本人兄弟姐妹一起7人,因其中4位愿意放弃财产继承赠与本人,本人现在想把房子过户到本人的名下,公证处要求所有子女到场签字放弃继承才能过户。但有2位需要经济补偿,按公证处房产评估后给出的补偿不能让2位满意,那2位拒不签字,如要把房产过户到本人名下已无法协商解决。请问:1、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本人想把房产过户到本人名下需要如何解决?已无法协商。2、如到法院打官司,是否能以公证处给出的房产估价按照法律继承因分到部分给那2位补偿后,把房子过户到本人名下?如能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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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ccc000tt

    发布于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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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木头咚咚响 丨Lv 4
    你好,可以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果起诉到法院,可以按照评估的价格给另外2位补偿,然后将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涉及到法律关系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如需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与我联系。
    +1 2010-12-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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