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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的保证书有用吗

    请问如果我买房子之后,两年后再办过户手续,买房之前签定这样一个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买卖保证书房屋买卖双方已达成协议,钱款全数付清。卖方没有给买方办理房照过户手续期间不允许办理房照挂失,房屋抵押,贷款等侵犯买方权益的各种行为。如果卖方有任何违约行会,一切后果及给买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卖方双倍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卖方不承担责任,则其母亲刘某承担。买方没有过户期间,楼房价格涨落与卖方没有任何关系,卖方应无条件给买方办理房照签字过户手续。经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立此为据。卖房人:买房人:担保人:刘某{卖房人其母}见证人: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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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寒流飘过海

    发布于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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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en198111 丨Lv 1
    您可以让卖方和您到房屋登记机关进行预告登记,这样更加安全。从法理上说,您所取得房屋只有您名字记载于房地产证上,并记载于房屋登记机关登记簿上,才真正取得物权。该协议有效,但并不能保证卖方不能处分房屋,第三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仍可取得房屋的房地产权。
    +1 2010-12-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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