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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教关于继承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老家是农村的,只有一个哥哥。按照农村的规矩,会给每个儿子盖上一个独门独院的房子;所以,我父亲和他哥哥各有一处,都是当年爷爷奶奶置办的,有土地使用证,我家的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我大伯父家的是写的我大伯母的名字。30年前,我爷爷去世了,我奶奶一直健在,身体也很好,生活可以自理,大部分时间跟我大伯父一起生活(因为我家不在农村,我父亲每月给我奶奶钱),有时候来我家住。现在我父亲翻盖了我家那处房子成了新房(以前的房子是很旧的老房子了),我大伯父想和我父亲重新分所有的房子和东西,请问这样可以吗? 北京市

    土地证 新房 房产继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hao19

    发布于2016-05-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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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躲在墙下等红杏 丨Lv 2
    您可以放心,既然三证都归属您父亲名下,您大伯的想法即使上法院也不会得到支持的!
    +1 2016-05-08 举报
  • 愛一個人好難嗎 丨Lv 3
    两天房子都有使用证,这就可以说明当时房屋归属情况,是不可以重新分的。
    +1 2016-05-08 举报
  • 辉仔乐网 丨Lv 3
    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就证明你们新翻盖的房子是属于你们的,跟你大伯家无关,是你们家的私人产权。不用分,就是你大伯家无理取闹,法院也不会判给他的
    +1 2016-05-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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