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厦门经济适用房产权未满五年,欲出售需向政府缴哪些费用?$https://m.fang.com/ask/ask_1518073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15180731
-
厦门经济适用房产权未满五年,欲出售需向政府缴哪些费用?
更多
经济适用房
满五年
产权
举报
提问者:精灵弓箭手2012
发布于2016-05-07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
-
-
鬼脚八2010
丨Lv 4
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出租的话,要营业税5.55%,土地出让金1%,然后就是契税1-3%了,(90平以内首次购买是1%,90平-144平以内的普通住宅是1.5%,高档住宅或第二次以上购房是3%)
-
-
-
ugm小兰
丨Lv 0
你好!鉴于你的情况,目前厦门经济适用房需满八年,才能交易,还需缴1%的土地出让金。过户需缴:个税,1.5%,契税:1.58%(普宅),3%(高宅),营业税:5.6%(未满五年全额征收);满五年(普宅免征,高宅增值部分征收),希望能帮助你!
-
-
-
喜鱼乌咪
丨Lv 4
您好!目前经济适用房还不能交易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