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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拆迁户的暖气大门附属物的产权归属

    拆迁者往往不允许被拆迁户拿走房屋内的附属设施,如:暖气、窗户的栅栏,搁架等金属制品,这是否合理?有人因此被罚了款,有法律条文依据吗? 北京市

    暖气地暖 房屋 门窗 产权 举报

    提问者:蓝梦在线

    发布于2016-05-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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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tonnydu 丨Lv 8
    归个人,,,
    +1 2016-05-08 举报
  • dingdanglele 丨Lv 4
    不可移动的不能带走.
    +1 2016-05-07 举报
  • 鱼子韩 丨Lv 3
    这是不允许拿走的,产屋在征收时,房屋的权属转移包括了固定结构和不可移动的房屋结构部份,除非在征收时有书面文件备注可以拿走,否则是不允许的
    +1 2016-05-07 举报
  • 米站国际 丨Lv 4
    没有依据的,
    +1 2016-05-07 举报
  • crchen 丨Lv 3
    没有可以遵循的法律依据,现在发文上没有明确这一点
    +1 2016-05-07 举报
  • 蓝风窗 丨Lv 0
    不合理,法律也没这方面的详细依据
    +1 2016-05-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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