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去年买的期房,合同是2011年10月31交房,可是房未经过综合验收就交付业主,同意业主装修但不同意业主在阳台包窗,由于装修阳台内的窗和门都要砸了,阳台就是外窗了,这样的房该不该收,合同是签的单体验收合格就可以交房了,这样的合同合法吗?一,合同收房条款上写的是单体验收合格就可以交房。二,如果我收了,有些房内问题还没整改好,这算不算交房了。三,如果我想要这房,要装修,承认房单体合格,哪他们不让我在阳台装窗我咋办?谢谢。$https://m.fang.com/ask/ask_1512526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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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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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tn
丨Lv 4
不经过验收的房子是不合乎规定的,只有经过房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才允许销售的房子才不会出现隐患,所以开发 商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也不算交房了。可到开发商协商也可到房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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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毁人生
丨Lv 0
这是不合法的,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才能交房,你可以举报房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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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kong1
丨Lv 4
一般交房室得经过验收的,不验收交房的肯定是不合法的,这个可以向石家庄房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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