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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优先购买权

    我们是出租人,在9天之前就通知了租赁户要卖房子,租赁户出了价格但是低于市场价,于是我们自己也在找其他的买家。有人出30万,我们就通知租赁户,30万价格请问你是否要购买。但是由于租赁户与我们之前没有谈好,他们就说如果你们卖了房子我就去法院申请你们交易无效。由于他们这么无理,还不允许别人看房子,30万买家就放弃了,因为怕麻烦。可是我们急需钱,现在有另外一个26万的买家出现。请问我们还需要再一次通知他么?从我们告知他们要卖房子开始从7约30号,到今天8约9号,已经过去了11天,如果我们要跟26万的买主交易,请问是不是还要等多4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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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最佳首页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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