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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朋友孩子为上我家学区校,改我房产证为共有,法律如何保全我财产

    北京,我是房产出资人和房产证唯一所有人。好朋友妻子2001年大学毕业把户口落户我家,后来他把小孩户口也落户我家。这两年我家学区变成重点学校了。他小孩今年想在我家的学区上小学。这几天就开始报名了。但最近两年上小学新规定,学生本人或学生直系亲属某一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需名下有房产才能上学。因为房产证没有他们任何人的名字,导致孩子无法按户口所在地上学。朋友咨询房管办,想把妻子的名字加进我的房产证,变为我们两人“按份共有”(他妻子占10%份额,我占90%份额),他可以写协议证明只是借用,不是买卖,不会耍赖,不是真正要占有我的10%份额。等孩子9年毕业再将房产证改回我个人名字。对方承担前后全部办手续费用。但这个社会世事难料,假如将来对方毁约耍赖,认定所占10%份额是自己的,我再有理也说不清,房产证永远也不能取消对方共有权,如我需要处理房产,还需要经对方同意,没准还要给对方高额经济补偿,才能买回我借给他的10%份额。我就怕所谓的“请神容易送神难”事情发生。他孩子毕业走人,若他霸占我房产不给我改房产证怎么办?即使同意改,若他要10%比例的房款怎么办?请问专家这种情况有无案例可寻,如何才能做到才能使我万无一失?否需要做公证,这种情况能否做公证?北京哪里能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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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alz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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