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是否属于”外来户“

    律师您好,我家于2002年从祖籍地合肥市肥西县南岗镇(现划为蜀山区)迁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现两方都已拆迁,井岗镇把我家拆迁补偿按“外来户”处理,而南岗镇说我家户口已迁走,不给予补偿。井岗镇一名官员曾当着记者面承诺会一方给予我家“祖籍户补偿待遇”,但始终未兑现,请问这是否合法,我家是否属于“外来户”?我家该在哪方享有“祖籍户待遇”在此对于您的回复深表感谢! 北京市

    拆迁补偿 户口 拆迁 举报

    提问者:manners_0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