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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按份共有协议

    房屋购买时出资人共3人,包括我和女儿、女婿,如果房产证只有我女儿的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但购买房产是我与女儿、女婿签订了赠与首期房款的协议(只赠与给我女儿个人),约定如女儿、女婿违反协议规定的义务,则撤销赠与,同时房屋转为按份公有,我占产权的40%,请问这种情况下,上述协议是否有效?女儿、女婿婚姻破裂需要分割房屋时我是否占40%呢?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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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倾城倾国大美妞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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