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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期租赁善意第三人与抵押权人

    一套房产给某企业一笔银行贷款做了担保公司的反担保物,在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在办理抵押登记后,与一承租人签订了一份长期租赁合约,并且承租人一次性交付租金,现在抵押登记房产事宜的贷款到期后,企业未还款,由担保公司代偿了贷款,现在担保公司要以拍卖房产等方式处理抵押物,善意第三人不知情,这种情况,房产是否会被拍卖执行?第三人怎么办,还能否住在房屋里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抵押贷款 还款 租房 举报

    提问者:yankunhan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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