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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所属于房管所)一址多户户口A(已过世)为承租人户口B(A之子)欲继承,符合继承条件。户口C(与A、B非亲属关系,实际不符合继承条件,但都无法证明。)房管局答复需要C的非亲属关系证明才可。派出所、房管所均无法开具非亲属关系证明。各种办法也联 系不到C(派出所得知此人信息多年未更新并且未办理二代身份证)及相关人员。请教各位老师1 如何使B变为承租人2 如何使C户口迁出,如果不迁出,今后拆迁或买卖是否会有利益纠纷。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户口迁移 租房 户口 举报

    提问者:密乘觉海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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