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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家里棚户区改造,宅基地属于老宅基地,后来村里集中办了土地使用证,(红本)现在土地使用权(红本)是我父亲、一个姑姑的户口在这里但是没有房子,另外两个姑姑户口不在,爷爷去世后、办丧事之类的都是我父亲办的,姑姑他们没出钱,奶奶一直跟我父亲一起生活,请问棚户区改造我姑姑他们有权要房子吗?2015/10/26 22:56补充:主张多分是什么意思呢? 还有我姑姑他们少分或者不分是什么意思呢? 他们能分多少呢? 求律师给个具体点的说明。 谢谢 北京市

    土地证 棚户区改造 土地使用权 户口 举报

    提问者:发高烧rgre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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