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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逾期交房违约金赔付问题!

    律师您好!    我于2012年8月认购了一套房,当时交了25万认购金,2013年2月6日签订了合同,合同交房时间是2013年9月30日;贷款16.7万,起始日期从2013年2月7日起,执行利率5.567500%。合同责任中,甲方逾期180天后交房,甲方按乙方已付款的0.1‰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这个赔偿怎么算?还有甲方应该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又怎么算呢?谢谢律师了 北京市

    购房 认购 违约金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清新愉快

    发布于2016-05-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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