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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强行收回出租的房屋

    前提签订合同明确规定: 出租方违约应赔偿承租方双倍押金(一个月月租)问题:由于租金严重涨价(由于某些原因,市场是原来3-5倍),出租方想收回商铺(出租方已经违约,按照违约责任赔偿承租方合同中规定是损失),但承租方继续使用商铺,请问出租方该怎么办,能不能强行干扰承租方使用商铺,比如停水,停电,锁门等强行措施,如果可以,引起承租方损失由谁承担?如果不能强行干扰承租方使用商铺,比如停水,停电,锁门等强行措施,那出租方该怎么办,只能任就低价出租吗,其对出租方严重不利和不平等,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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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梦回 草原

    发布于20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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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624xn 丨Lv 3
    协商不好。直接起诉解除合同,既然你已承担了违约责任,说明对方已接受了你解除合同的提议。既然已经解除了合同,对方继续使用,就应该按市场价支付使用费。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满意就按采纳,不明白打电话。
    +1 2010-12-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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