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父母有四套房子.现已拆迁.有3儿3女.父以去世.一儿子将.母亲等5个子女告上法庭.这房子应该怎么分?$https://m.fang.com/ask/ask_1503065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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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四套房子.现已拆迁.有3儿3女.父以去世.一儿子将.母亲等5个子女告上法庭.这房子应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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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笑梦伊涟
发布于2016-05-01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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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na
丨Lv 4
母亲爱给谁给谁,谁孝顺谁养老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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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德国际
丨Lv 4
08年之前的住宅房产,默认为夫妻共有.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所有房产业主妻子现在是第一继承人,所以享有这些房产的使用权和处置权.当然因为房产业主离世一方,在没有明确标明共有份额的情况下,房管局默认为夫妻各享有50%的份额,所以这个50%的份额在交易的时候会有20%的遗产税,但是这个拆迁的房子不知道当时的赔付情况,所以没办法鉴别后面的财产问题,但是无论如何分配是现在在世的共有人决定 追问: 所有房产证4套房都是我父亲的名字.可是动迁的时候要求签字有两套是原告一儿子签的.(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现在把我们都告了.不知道这个签字有没有影响?谢谢了! 回答: 如果是法律程序的话,原告的签字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因为房屋产权共有人还健在,除非原告提供出法律认可的书面委托书才行。他那个签字对于最后的结果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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