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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建立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并重是我国税制体系改革的总体方向

    提问者:出水^_^芙蓉

    发布于2010-12-18

共1个回答
  • 海外天空 丨Lv 0
    1.商品劳务税与所得税并重的模式的选择,符合我国长期经济政策和发展的客观实际。商品劳务税一直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在组织收入调节经济方面发挥很好的作用。商品劳务税作为我国现行的主体税种地位不能削弱。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稳定增长,企业效益大幅度提高,社会经济治理水平及核算水平迅速提高,征管水平和措施日益完备,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将会逐步扩大,在税制结构中的地位也将大大提高,这就使得所得税上升为一种主体税种成为一种必然趋势。2.商品劳务税与所得税具有不同的功能效应,二者的配合有利于税制结构多元目标和整体效应的实现。商品劳务税与所得税主体模式的税制结构中,既有收入及时、稳定、中性特征的增值税作为主体税种,能够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符合效率原则。又有能够起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的所得税作为主体税种,具有公平效应。从而,更好地发挥税制结构的整体效应。所以,商品劳务税与所得税在现代税制中的有机结合就是效率、公平调和均衡的结果。
    +13 2010-12-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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