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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漏水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7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定于10月30日交楼,(今天银行放款,她收齐楼款了),当时签合同时卖房的阿姨说没有维修基金的收据什么的东西,现在要交楼了,我们发现房子漏水.....(太不幸了...)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是她的责任还是我的,应该谁为漏水买单?我应该收楼吗,延期收楼的责任是谁承担?收楼后如果还是漏水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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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三山龙

    发布于201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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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苏格司芮 丨Lv 1
    你可以要求卖房者维修此现象。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可以不收楼。如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详谈。
    +1 2010-12-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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