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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签署的协议没有证明人,有法律效力吗?

    我爸爸死后把一个院子留给我和继母,经法院判决,双方各占一半的房屋公用面积共同使用。因房屋已经盖了36年,年久失修.由我出资重新盖房,因法院只对屋子进行了判决没有实际面积,老房重建后格局和屋子大小有变化,现我与继母请村里干部对老房各占的房屋面积量了一下并请他们共同写了证明后。(我与继母两人共同协商约定,新房盖好后西房北数第一第二间共2间房内含厨房,淋浴,储物间归继母使用居住,如在一层的基础上加盖房屋还是由我出钱,房屋由我使用,与继母没关系。一直到到拆迁不变,拆迁时按照法院判决各一半的原则,但是我不清楚,我与继母的这个书面协议,没有证明人,只有我俩的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市

    新房 房屋 自建房 公用面积 举报

    提问者:liuyue0106

    发布于2016-04-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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