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我与房东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自 2月1日起至2017年1月

    我与房东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自 2月1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止),押金3000元,每月租金1800元,其中条款有“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转租此房屋,如有违反,甲方必须赔偿案租赁期限一年的租金双倍给乙方作为经济损失”、“租期内乙方若经营失意提前通知甲方且转让后需要给付甲方转让费捌仟元人民币”,现房东想卖房后同时把相关合同让新房东续签,房东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北京市

    新房 转租 房产纠纷 租房 举报

    提问者:8zoosun

    发布于2016-04-1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