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继承房屋

    我父亲和母亲在2006年公积金贷款买了商品房期房,合同上是我父亲的名字,2007年父亲去世了,父母就我一个子女.2008年交房后,我把房子的贷款还清.因为合同是我父亲的名字,所以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我们现在想把房子出售,请问:1,是否需要做继承公证改到我母亲的名下?2,是否可以通过法院确认诉讼的方式把户名转到我母亲名下?哪种方式省钱.现在出售的话是否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谢谢

    个人所得税 期房 商品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canny__033

    发布于2010-12-15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feifeiluck 丨Lv 2
    不是,不满三年的房产需要交纳营业税,至于过户任何方式费用区别不大,但你的案情建议直接公证处办理后在过户比较省时间
    +1 2010-12-1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