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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身份证号码的验证

    我今年5月与之前的公司(在广州番禺)终止了劳动关系,我是非广州户口,所以可以到建行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银行操作员却截住了我的申请,理由是我的身份证号码与当时入户登记的不一致(我登记的是18位的身份证号码,我拿去提取公积金的是15位的身份号码)。操作员说我15位的身份证号码已经过期,不能作为提取公积金的依据,因为当时登记的是18位的身份证,即表明15位的身份证已经过期。但是15位身份证上的有效期还没过的!由于我的18位的身份证不小心丢失了,他要我重新再办一张18位的身份证才能提取公积金!我感到很纳闷,那是我自己的钱,他怎么可以不让我提取呢?何况身份证不管是15位还是18位,都是代表我啊!现在我已经申请办一张新的身份证,现在办的身份证都是IC卡了,后面多了一个“X”,那到时我拿最新的身份证去提取,他又会不会说身份证号码跟登记的对应不上而不让我提呢?

    户口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sesameabc

    发布于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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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_宁菲儿 丨Lv 1
    我想银行有银行的道理,你重办了再去取,应该没问题的。
    +1 2010-12-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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