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离婚财产问题

    一套房子,两个儿子,二儿子结婚早,大儿子后结婚,大儿子结婚时老人商议把房子给大儿子住,因二儿子有工作,所以给点钱补偿,共六万元,两年内给四万,那二万有钱再给,因困难,所以两年内大儿子和父母一共给二儿子两万元,但是现在二儿子要离婚,离婚分财产,那我们给的钱算他们的财产吗?剩余的那四万是他们的财产吗?在不在二儿子离婚的财产内?如果不属于,那他们是否应该反还我们那两万元?

    房子 举报

    提问者:梁医生性咨询

    发布于2010-12-15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经典情人♂ 丨Lv 2
    属于婚内赠与的,如果没明确表示赠与给他个人,就应该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平分。
    +1 2010-12-1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