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问题(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145100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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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问题(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我是浙江三门县的,因为铁路建设,房屋(宅基地)被征用了,原有的实际占地面积是82.29平米,其中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是49.92平米,庭院占地面积为32.37平米,这些都是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 但现在只赔偿占地面积为50平米的地基给我,剩余部分村委会说不给补偿,这种行为合法吗? 我想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我是否有足够的理由来争取自己的利益? 我该找什么部门进行反应,或者我诉诸法律能否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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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ilver892008
发布于2010-12-14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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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忆梦
丨Lv 0
你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是不行的,对于土地使用面积少了,你可以要求按原来同等同价的面积归还给你啊,证用土地是有补偿的,你认为不足的可以向征用部门补足。具体可以来电话或来所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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