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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逾期交房违约金数额按照买房人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是否过高?

    1、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将房屋交付使用,存在违约行为,按照售房合同中规定,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照买房人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而开发商以违约金过高,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以每平米每天0.61元支付违约金,是否合理?2、该房屋签订购买合同时,就已开工建设,开发商逾期交房,说是该房屋在机场航道上,超高变更规划的原因,需在逾期时间上扣除,是否合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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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hinong11

    发布于2016-03-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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