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深圳小产房的转让,是不是必须要原拥有者陪同一起签名下,更名者才算合法拥有小产房?

    我父母为我跟媳妇在结婚前在深圳买了小产房,又称农民楼,结婚前是签了我父母的名字。结婚後,因媳妇认为我家防范她,我用电话问过父母後,同意她把名字从我父母的改成她的名字。她拿了原本的楼契,独自去找村委把原有的楼契销毁,把新的改成她的名字。三个月後,她以跟我性格不合提出离婚,离开了深圳和拿走了楼契。我认为,虽然电话上父母同意过把楼契改为她名字,但由於当时父母没有跟她一起去更名,他们没有去签名同意把楼改为她的名字,因此她在程序上是不能拥有这房子。而我媳妇认为,每个小产权的办事手续跟的都是每个村委的规则办事,不需要我父母去签名,只需要把原来的房产拿去销毁,更改为她的名字就可以。从结果上而言,我媳妇是不是这个农民房的拥有者? 北京市

    民房 房产 房子 小产权 举报

    提问者:netscan

    发布于2016-03-1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sasakisang 丨Lv 3
    从结果上看,这房子和你父母没啥关系了,除非你媳妇销毁的不是原件是复印件
    +1 2016-03-1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