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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恳请各位提供意见,谢谢

    我于2006年3月3日向某房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写明:我已支付大部分房款,余款3万多元待正式交房时付清,开发商应于2006年7月30日前正式交房,如其违约,应向我支付违约金,截止今日,房产商仍未将该套商品房正式交付于我。经粗算,房产商应支付我的违约金金额已远超过我未付清的房款3万多元。 询问房产商未交房原因,他们答复:因公司与政府之间对这个小区的土地费用存在争议,故这套商品房所在小区大产证办不下来,小产证自然也办不下来,故交房手续无法办。再问他们合同规定的无法如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他们答复:没钱.询问这套房我要使用了怎么办?答复:交清余款给你钥匙,让你使用,但除了钥匙,无其他任何东西。现在我想知道:1、 这套房子我想使用了,我该怎么办才能合法使用?2、 就违约金事项向法院起诉,胜算大吗?3、 现在房子的产权证办不下来,使我蒙受了巨大损失,我可以单独以该公司未如期办好产权证为由起诉并要求赔偿吗?4、 如果因以上种种问题起诉开发商,他们会不会在以后办理产权证时以我未付清房款或其他各种原因刁难于我,不给我办理产权证?我也比较担心这个问题。

    购房 违约金 房屋预售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wanghm30

    发布于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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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李理 置业顾问
    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迟延取得小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上,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购房者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
    +10 2014-06-19 举报
  • XR1972 丨Lv 4
    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迟延取得小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上,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购房者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要求开发商自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支付违约金,直至办出小产证日为止。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购房者要求开发商办理小产证同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一样,存在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建议你提供在2年内向开发商要求你权利的相关凭证,否则胜诉有风险。
    +11 2010-12-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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