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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源区房产局拖欠工资(来自南宁解放路商品房小区)

    江源区房产局拖欠工资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产 举报

    提问者:dzz8338223

    发布于2016-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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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unzi96 丨Lv 4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按月发放。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不发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经济补偿,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逾期不支付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 2016-03-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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