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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应对开发商霸王条款?收房时间延后,取暖费还交不交?

    前两天去收房子,物业说需要补缴2011年度的取暖费,还有2011年至今的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等,不然不让验房,不给钥匙。 物业费必须得交,这个已经知道了,但是取暖费还得补缴,这个就说不过去了吧~ 因为银行的关系,贷款2012年3月份才批下来,这时才有资格收房,但是取暖期已经过了。开发商回答是,房子当时享受到供暖了。这个解释的通吗?房子是享受到了,但是房子当时还不是我的呀,怎么是我承担呢。 是楼主进牛角尖了,还是开发商不合理条款?有具有的文件吗? 求拍醒啊~ 北京市

    物业费 验房 物业 贷款 举报

    提问者:soray

    发布于2016-03-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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