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以什么条款起诉?
我与老伴均是再婚,二十年前结合,当时他与她女儿一起住,我们结合后搬到我的儿子的一套住房里,他女儿住在那个平房里,因平房拆迁,故使用我的名义连同他们父女一同要下一个两居,并买下,房产证是我老伴的姓名。老伴十五年前去世,那时房产证没有变更,前几天老伴的女儿找到我,要我与她办理过户签字,我现在知道那个房产有我的份额,我想要回属于我的那份。另我也有一套楼房,是婚前单位分的,但是在我们婚后我以优惠价买下(有他的工龄)。目前他女儿住在那套房,我住在我的房。请问律师:我要分割房产,我能占有多少份额?我以什么条款起诉她(老伴女儿)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两套房子一同分割,补差价?
更多
楼房
房产
平房
房产证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