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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已予以受理怎么办?

    因两间店铺属于当地政府落实房产政策决定其全部归还咨询人的房屋,但当时管理两间店铺的房产所强行翻建其中一间店铺然后要求咨询人购买遭拒后暗中另卖他人并颁发了房产证,咨询人不服,向市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履行保护咨询人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市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不及时履行法定职责却作回复告知“如你对该房的归属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人以市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这一份“答复”为证据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将本案移交审判庭。然而,被告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的被告暗中给第三人颁发的《房产证》时间至咨询人的起诉时间已经超过20年,人民法院立案庭已予以受理行政审判庭怎么办?是适用《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2款规定驳回咨询人有关法院撤销被告违法给第三人颁发的《房产证》的诉讼请求还是适用《行政诉讼法》第47条第2款规定作处理。恳请赐教。谢谢! 北京市

    房屋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笑语思思

    发布于2016-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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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213yisheng 丨Lv 4
    建议找个律师吧
    +1 2016-02-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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