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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现在想卖房子。但本人因在外地去不了于是委托公证他人代办过户手续。 当受托人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来自南宁解放路商品房小区)

    本人现在想卖房子。但本人因在外地去不了于是委托公证他人代办过户手续。 当受托人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时 房产工作人员说委托书没有注明这是个人所有或他人共同所有所以房产局不能给予过户。 但我2002年时丧偶并且户口本上已经注明丧偶 再有我的房子是2011年时购买的房子是在丈夫已经去世多年后才买的 我的委托人跟房产工作人员说明了这件事 但房产工作人员始终要求开据死亡证明才能证明这是我个人产权 否则无法过户更名 这种证明合理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户口 公证 房产 举报

    提问者:michael_msx

    发布于2016-02-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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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guchi1963 丨Lv 5
    他让开死亡证明的原因是能证明你配偶是否是在买房之前,最好把购房合同也带上。<
    +1 2016-02-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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